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规范课堂秩序,严肃课堂纪律,保证员工全身心投入课堂学习,切实加强学风建设,根据《信阳师范学院员工管理规定》等文件精神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课堂是员工在校学习的重要场所,是学校教学活动的核心环节,应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礼仪规范。规范员工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、优化课堂育人环境、提升课堂学习效果的重要保障。
第三条 员工在上课期间,应自觉维护课堂秩序,认真听讲,原则上不携带手机进入课堂。携带手机者须在课前将手机放入指定手机存放袋。
第四条 任课教师承担课堂管理主体责任。对于未经允许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的员工,应及时制止,予以批评教育;对于屡教不改者,应扣减本课程平时成绩,并将情况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反馈。对于确需员工使用手机的课程,任课教师应在开学第一周在教务办进行备案,没有备案即视为不允许员工上课期间使用手机。在学院检查中发现有员工违规使用手机的,将在教学简报中同时公布员工姓名和任课教师姓名;对于一学期内在教学简报中被公布超过3次的任课教师,其当年教学质量考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。
第五条 班主任、辅导员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引导,明确课堂纪律,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。学院对上课期间违规使用手机的员工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,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,三次及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。对于一学期内因违反本规定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超过3人次的班级,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,班主任、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。
第六条 公司定期开展课堂巡视检查,并以教学简报形式将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通报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九游会官方网站负责解释。
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九游会官方网站
2019年4月8日